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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2024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公告》规定,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名单
体检人员名单详见《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体检人员名单》(附件)。
二、体检安排
1.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体检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。不按规定时间、不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聘用资格。
2.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,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。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3个工作日内安排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3.体检结束后,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,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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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
2024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