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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,根据招聘简章要求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进入体检人员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放弃考生: 2-5岗位 准考证号:2303602050628
递补考生: 2-5岗位 准考证号:2303602050614
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:2023年8月29日-2023年8月31日。
特此公示
原标题:2023年花桥经济开发区考试录用机关编外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递补公示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kshr.com.cn/article/info.html?aid=2166
(责任编辑:小今)